发布时间:2023-01-11 20:2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茂名翻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茂名贷款翻建自住房流程,茂名翻建自住房贷款办理流程
内容简介
茂名翻建自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一、线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确定办理地点为茂名市,点击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后进行扫描上传电子申请资料原件。注:纸质材料(材料原件、复印件)待通知需到线下窗口递交或邮寄递交。2.受理:工作人员网上接
一、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确定办理地点为茂名市,点击在线办理;
填写基本信息后进行扫描上传电子申请资料原件。
注:纸质材料(材料原件、复印件)待通知需到线下窗口递交或邮寄递交。
2.受理:工作人员网上接收并核验申请资料,符合贷款政策、资料齐全的受理并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回单》。资料不齐的通过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予受理)回单》。
3.审批:后台工作人员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资料复核并进行合规性审核,提交相关人员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审批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及补正的方式或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予受理)回单》。
4.办结:事项办结。
二、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承办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进行受理并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回单》,材料不全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经办人不受理原因或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予受理)回单》。
3.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予以通过的公积金中心在审批表上签章同意,不予通过的,告知经办人不予通过原因或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予受理)回单》。
4.办理结果由银行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
5.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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