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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14 17:53: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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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报销条件报销条件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报销材料住院医保费用报销材料:1、身份证复印

报销条件

报销条件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住院医保费用报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

4、每日用药清单;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出院小结;

7、准许结算卡等资料。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凡需回社保局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住院参保人员在出院7个工作日内携上述材料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⑨、⑩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2)窗口工作人员核收报销资料后,向参保人员出具《茂名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

(3)收到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审完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支付额由广发行茂名分行划入住院参保人员的广发智能IC卡金融帐户中,参保人员凭IC卡到广发行茂名分行提取现金。

(4)十五个工作日后,根据需要,住院参保人员可凭《茂名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⑧号窗口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计算表》。该表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费用报销:

住院医保费用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

1.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在职90%,退休92%。

2.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在职90%,退休92%。

3.二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 在职80%,退休85%。

4.三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在职80%,退休85%

5.转诊至市外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在职降五个点,退休降五个点。

6.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在职: 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退休:与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一致。

7.未经转诊和未办理异地居住备案:起付标准1000元,在职:降20个点,退休:降20个点。

(备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门诊医保报销费用:

门诊诊查费:在市内二、三级公立医院改革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3元/人·次的门诊诊查费报销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50元(含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支付比例为80%

门诊特定病种: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共25种,不设起付线,参保人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可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点击查看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点击查看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范围

1、参保居民在正常缴费期间因患病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2、在门诊紧急抢救死亡或24小时内转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4、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办理地址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油城六路)

地址:油城六路26号

电话:0668-2895316

茂名市茂港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海城二路附近

电话:0668-2689138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茂南分局

地址:光华北路

电话:0668-2885131

电白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海滨二路107

电话:0668-5120392

茂名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