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户籍证明开具指南一览。
一、办理条件:
居民在办理户口迁移身份核实等事项时,所持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不能如实反映其身份状况的,可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二、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办报告
三、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申请人前往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户籍窗口受理、调查核实,出具《户籍证明》。
窗口查询:开具户籍证明-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主管部门—办理窗口—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网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办理入口:户籍证明-广东政务服务网
四、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