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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政策一览

发布时间:2022-10-19 20:1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茂名医保断档可以继续缴费吗,茂名医保转移次月可享待遇吗,茂名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政策一览

内容简介

职工医保转移待遇衔接政策一、在省内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在转出地最后一次缴费的次月,仍享受转出地的职工医保待遇。(一)在转移接续前连续缴费未中断的,参保人员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保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的职工医保待遇,确保待遇享受无缝衔接。(二)

职工医保转移待遇衔接政策

一、在省内转移接续的:

参保人员在转出地最后一次缴费的次月,仍享受转出地的职工医保待遇。

(一)在转移接续前连续缴费未中断的,参保人员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保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的职工医保待遇,确保待遇享受无缝衔接。

(二)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

1、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办理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2、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三)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市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二、其他情形:

(一)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1、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

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2、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市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二)个人账户资金

1、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

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

2、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

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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